声音开关

语速

放大

缩小

鼠标样式

大字幕

重置

退出服务

|

搜索
您当前的位置:大武口区院 > 廉政建设 > 正文
以案释法驻防线 以人为镜鸣警钟——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职务犯罪案件庭审观摩活动
2025-04-10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    作者:杨敏娜    【打印本页】    字体: [][ ][ ]
分享至:
分享到微信
2025-04-10

  近日,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马某涉嫌受贿罪一案在大武口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邀请大武口区司法局、应急管理局等多家单位共计100余名工作人员到场参与旁听,“沉浸式”体验庭审过程,零距离感受法治威严,面对面接受警示教育。

微信图片_20250427104028.jpg

  庭审过程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围绕犯罪事实、量刑情节等进行了举证、质证,还原了被告人马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犯罪过程,有力指控了马某受贿的犯罪事实。在发表公诉意见时,不仅从犯罪构成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释法说理,同时对马某展开了有针对性的法庭教育,并告诫广大旁听人员,作为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一定要高度警惕、高度警觉,任何时候都要廉洁自律,做到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被告人马某对指控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此次旁听庭审将庭审现场变为警示教育课堂,通过“沉浸式观摩+面对面释法”的方式,强化了广大党员干部的纪法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教育效果。

  案例是鲜活的教科书,也是最好的清醒剂。下一步,大武口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深化职务犯罪案件警示教育机制,充分发挥庭审法治教育的积极作用,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守底线,为营造清正廉洁的政治生态、服务保障大武口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编辑】:杨敏娜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网站